东鸽被评为2008年度新城区“平安单位”
2009年1月12日
从2005年起,呼市综治委在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把平安建设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载体,通过将创建活动向创建平安县(市、区)、平安市和平安省(市、自治区)的高层次推进,全面提升基层安全创建水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发展”精神的基础上,决定开展创建“平安首府”活动。新城区也制定了创建“平安新城”的实施意见,综治委组织各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2008年10月,新城区综治委考评组对2008年申报的87个社区(村)、单位和校园进行集中验收,包括我公司在内的85个社区(村)、单位和校园符合创建标准,通过了验收。
近年来,我公司把安全工作作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新城区制定的创建“平安新城”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思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东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此制度分阶段的进行培训、考试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工作做到实处。
我公司凭借历年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