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4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授予我公司“呼和浩特市人才(高校毕业生)储备企业”的牌匾,并就两年间东鸽在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的储备、选拔和培育方面所做的积极努力给予了认可和肯定。

    2009年12月,经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厅认真考察,报市政府同意,内蒙古东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呼和浩特市人才(高校毕业生)储备企业”。在两年的时间里,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保障措施,确保了储备期内每一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技能和职业素质都能不断的提升。

 

 

(人力资源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