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5日上午,由东鸽电器城金宇店和赛罕区工商分局共同组织开展的3.15“消费与服务”宣传活动在金宇广场举行。
工商干部和东鸽工作人员纷纷向路人发放宣传资料,在宣传活动现场的3.15宣传点的工作人员,也耐心详尽地解答消费者提出的消费与维权问题。 内蒙古电视台的记者也对此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东鸽对社会的责任,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是东鸽企业生命之所在。(金宇店 陈雪艳)